领军人才

1、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享受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新引进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完成人等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400万元安家补贴。

3、新引进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等省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

4、新引进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等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

博士和博士后人才

1、全职新引进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30万元科研经费。

2、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3、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4、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5、进站博士后,每人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每人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1、全职新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

2、全职新引进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中初级人才

1、全职新引进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9000元租房补贴。

2、全职新引进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

详见 佛山市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山市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山市新引进博士博士后、进站博士后和新建博士后载体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产业人才

1、优粤佛山卡 A 卡持卡人提供医疗补贴,补贴金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2 万元。

2、新取得国家承认的、符合重点产业目录的、重点高校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且在取得新学历(学位)后与所在企业签订 2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人才 2 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学费资助。

3、新取得国家承认的副高职称、正高职称证书,且在取得证书后与所在企业签订 2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人才1 万元、2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4、免费参与40多场年度系列人才活动,免费参与新春、中秋大型联谊活动。

5、以低于市场平均价优惠购买人才专卖房。

高端人才

1、对于新引进地方级、省级、国家级领军人才,按市级安家费标准的 50%给予配套资金扶持。

2、对于在我区自主申报并入选地方级、省级、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按照上级专项补贴标准的 50%、 50%分别给予个人及其所在企业配套资金扶持。

3、加强对世界 500强总部企业高管人才的扶持,扶持资金专款用于世界 500 强总部企业高管人才的激励。

4、对具备我区户籍,或在我区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费满三个月,对获得“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国家荣誉称号的个人给予一次性 5万元的人才补贴。

5、对我区选派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的选手,按上级扶持经费和“就高不就低”标准给予 100%的配套人才补贴。

博士和博士后人才

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急需紧缺目录的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博士每人12 万元,博士后每人16.8万元,按40%、 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急需紧缺目录的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副高职称每人12 万元,正高职称每人16.8万元,按40%、 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中初级人才

1、对具备我区户籍,或在我区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费满三个月,获得“顺德区岗位技术能手”、“佛山市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荣誉称号的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 3000元、4000 元、5000 元、6000元的人才补贴。

2、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急需紧缺目录的人才给予生活补贴,硕士每人 8.4 万元,高级技师每人8.4万元,按40%、 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港澳籍人才

1、对在顺德工作的港澳籍高端紧缺人才,依照佛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给予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

2、对在顺德企业工作且取得优粤佛山卡的港澳籍人才,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跨境交通补贴。

详见 《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关于顺德区产业人才“顺峰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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