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 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毗邻著名的钟山风景区,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厚重的百年名校。前身是我国近现代民主革命家、社会活动家、教育家黄炎培先生创建于1918年的中华职业学校——我国第一所以“职业”冠名的学校。百年传承、薪火相继,学校培养了张闻天、华罗庚、江竹筠、徐伯昕、朱森林、秦怡、顾心怿、王世绩、邹世昌等一批杰出校友及大批实用型技术人才。
学校有仙林、中山、天堂、龙袍(规划)四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 19185人,教职员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4.2%,高级职称教师占45.9%,双师型教师占92%以上。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才用才力度。拥有以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为代表的国家级教师团队8 个,省级教学和科技创新团队32 个,全国技术能手11 人,“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国务院特贴、省名师、省级“333工程”培养对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双创博士、紫金文化创意人才、社科优青、南京市劳模、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南京市“十佳职教教师”等300 余人。面向新百年、开启新征程,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发挥“以例示人”作用,致力成为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职业教育“三全育人”的示范、职业院校“三教改革”的示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示范和产教融合的示范,勇担试点示范新使命,奋力谱写建设“全国领军、世界一流”职业技术大学新篇章。
二、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1.A 类:杰出人才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
第二层次:国家杰青、国家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省“333工程”
二层次资助对象,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二)、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层次的国家级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 周岁。
2.B 类:领军人才
第一层次:在高等教育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威望,学术成果突出,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前 3)、二等奖(前 2)、三等奖(第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第二层次:对学科和专业发展具有独到思路和创新发展的能力,学术成果优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前 3)、二等奖(前 2)、三等奖(第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
3.C 类:高技能人才
第一层次:获大国工匠、中华技能大奖、省“大工匠”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 周岁。
第二层次:获全国技术能手、省“工匠”、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
4.D 类:青年英才
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科研成果丰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 周岁。
5.创新团队
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人员结构合理,核心成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创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研发方向和较高的创新水平,近三年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得到业内公认。
(二)支持政策
1.畅通的发展通道:事业编制,配备导师,提供良好的团队和平台支持;实施分类评价,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
2.优越的薪酬待遇:可择优享受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或年薪待遇。
3.完备的服务保障:学校全程全方位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人才子女入学、安家补助等方面提供保障。
4.紧缺专业可上浮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紧缺专业如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艺术设计、数学、英语、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三、本次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已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4.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 周 岁( 即1990年 1 月 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 周岁(即1980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 12 月 31 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应聘人员报名之日。
6.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5月 12 日 9∶00-12月 29 日 16∶00;
(2 )资格初审:5月 12 日 9∶00-12月 30 日 16∶00;
(3 )陈述申辩:5月 12 日-12月 31 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 12 日 9∶00-12月 31 日 18∶00。
2. 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 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 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以下内容,若不规范填写,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担:
①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起止年月日、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
②如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需要填写:起止年月日、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称。③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明确规定的各类证书、资格(包括:取得或具备时间、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颁发或授予单位),以及论文成果等(包括:发表时间、成果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发表期刊、作者信息等)。
④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⑤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 个工作日之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⑥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5 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 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 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 )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 分( 满分 100 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 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 )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 分(满分100 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 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2.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博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1份;
(4 )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代表性学术成果材料:论文论著、课题、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 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 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联系方式
人社厅网址(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5/9/art_78506_11560574.html
人事处网址:http://rsc.niit.edu.cn
人事处邮箱:rsc@niit.edu.cn
人事处联系人:
解老师025-85864017,13813826012
潘老师025-85864017,18305196191
黄老师025-85864908,13305160011
附件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表.xlsx
2:各招聘单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 |
学院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机械工程学院 | 刘书记:025-85864039;2002100248@niit.edu.cn 胡院长:025-85864039;2018100921@niit.edu.cn 方老师:025-85864039;1997100171@niit.edu.cn |
电气工程学院 | 朱书记:025-85864349;1992100133@niit.edu.cn 刘院长:025-85864055;2006100477@niit.edu.cn 曹老师:025-85864060;caorj@niit.edu.cn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 杨书记:025-85864889;2001100202@niit.edu.cn 张老师:025-85864621;108578257@qq.com |
航空工程学院 | 李书记:025-85864350;2004100340@niit.edu.cn 黄院长:025-85864350;huang_j@niit.edu.cn 周老师:025-85864351;2015100825@niit.edu.cn |
交通工程学院 | 周书记:025-85864352;zhouyy@niit.edu.cn 王院长:025-85864352;wangwk@niit.edu.cn 崔老师:025-85864356;cuij@niit.edu.cn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周书记:025-85864199;2019101060@niit.edu.cn 胡院长:025-85864105;1996100158@niit.edu.cn 杨老师:025-85864105;2007300607@niit.edu.cn |
经济管理学院 | 殷书记:025-85854221;2005100423@niit.edu.cn 徐院长:025-85854221;2004100345@niit.edu.cn 谢老师:025-85864221;2011100707@niit.edu.cn |
商务贸易学院 | 邢书记:025-85864568;1993100141@niit.edu.cn 阮院长:025-85864572;ruanxw@niit.edu.cn 高老师:025-85864572;gaox@niit.edu.cn |
艺术设计学院 | 毛书记:025-84287002;2004100398@niit.edu.cn 孔院长:025-84287001;1989100092@niit.edu.cn 杨老师:025-84287006;2012100783@niit.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王书记:025-85864051;1991100120@niit.edu.cn 王院长:025-85864051;2010100662@niit.edu.cn 郑老师:025-85864075;2019300989@niit.edu.cn |
创新创业学院 | 纪院长:025-85864288;2010100665@niit.edu.cn 王老师:025-85864288;2024101493@niit.edu.cn |
公共基础课部 | 王书记:025-85864270;wangll@niit.edu.cn 金主任:025-85864287;2003100315@niit.edu.cn 闫老师:025-85864068;yanp@niit.edu.cn |
体育部 | 步书记:025-85864263;1997100172@niit.edu.cn 郑部长:025-85864262;1987100089@niit.edu.cn 杨老师:025-85864262;1989100096@niit.edu.cn |
工程技术实训中心 | 傅书记:025-85864346;1991100122@niit.edu.cn 李主任:025-85864346;1992100134@niit.edu.cn 王老师:025-85864345;wanght@nii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