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关于博士后、博士支持政策


1、博士后进站: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近三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 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 200 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为国内首次入站,进站身份为 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到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开展研究,可享受每人每年 5 万元生活补助,在站时间每满 1 年发放 1 次,最长 补助 3 年,总额不超过 15 万元。

(政策来源: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 定发放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51788131)

 

2、博士后来(留)鲁工作:

毕业于全球 TOP200 高校、自然指数前 100 名 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后、期满出站 12 个月内来(留)鲁 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享受每人 15 万元一次 性生活补助(视同省政府奖励)。

(政策来源: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 定发放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51788131)

 

3、博士后聘用:

对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自愿到我省 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考察的方 式招聘;事业单位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通过申请特设岗位 的方式予以聘用。

(政策来源: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 政 策 解 答 单 位 :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事 业 单 位 人 事 管 理 处 (0531—51788158)

 

4、博士后职称支持政策:

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 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 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满 足基本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正高或副高级职称。

(政策来源: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 政 策 解 答 单 位 :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处 (0531—51788230)

 

5、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每年从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以及省博 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选派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 学交流或科研合作,留学期限 6 或 12 个月,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 12 万元。

(政策来源:山东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51788130)

 

6、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支持政策:

对省内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 自主创新项目研究择优支持,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总数 10%左右的比例进行 择优资助,一等项目资助 10 万元,二等项目资助 5 万元,三等项目资助 3 万元。 

(政策来源:山东省博士后资助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0531—51787569)

 

7、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结合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国家或省 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聚焦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 学前沿领域,择优遴选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 工作。省财政给予每人资助 40 万元,分两年拨付;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给予每 人两年不低于 20 万元的配套资助。

(政策来源:山东省博士后资助项目及经费管 理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0531—51787569)

 

8、博士补助:

①35 岁以下,近三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 在前 200 名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在前 100 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博士毕业生或 曾任正式教学、科研职位,到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 合同的,每人每年可享受 5 万元生活补助,工作每满 1 年发放 1 次,连续发放 3 年(视同省政府奖励)。

(政策来源: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 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51788131)

 ②鼓励各市按照属地原则,结合实际实施降低高校毕业生生活成本措施,为博士提供不低于 15 万元生活补助。

(具体措施详见第二部分“各市政策”)。(政策 来源: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

 

9、博士定向选调:

面向国内知名高校组织定向选调,录取单位每月发放 3000 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 2 年。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 4 年,政治过硬、德才素质 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全省统筹安排。

(政策来 源: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答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0531—51775841)

 

10、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编制保障: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需要,在事业编制 总量内建立周转编制专户,用于保障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满编超 编事业单位可使用周转编制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办理入编手续。

(政策来源: 山东省省级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管理使用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委编办政策法规处(0531—51778048)

 

11、山东省引进科研机构博士青年基金项目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博士来鲁 就业创业的,可直接给予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政策来源:关于 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政策解答单位:省科技厅基础处(0531—51751105)

 

12、在读博士国际化培养计划:

每年资助相关专业 100 名左右在读博士研究 生出国研修,期限为 6 个月,资助 5 万元。每年资助相关专业 100 名左右在读博 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会期一般为一周,资助 1 万元—2 万元。

(政策来源:山东省促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发展实施方案) 政策解答单位: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0531—51793790)

 

13、博士配偶就业:

博士的配偶在异地就业的,各市和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 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 倍,发放 一定年限生活补助。

(政策来源: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 高地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答单位: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0531—51787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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