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我校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面向部分重点高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40名(学生辅导员、管理人员各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序列,2012年通过国家“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2014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正式签署共建协议,决定把河北工业大学作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支持学校率先建成高水平大学。

学校现建有7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设有17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2个教学管理学院,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种类)。

建校113年来,学校秉承“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逐步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21万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校园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试与考核、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198711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毕业于相关重点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已取得或于2017年3月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

7、其他条件:

   (1)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2)管理人员: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40名(学生辅导员、管理人员各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2)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面向相关重点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发布招聘公告或到相关重点高校现场进行招聘。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和《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4),并将两表以“学生辅导员岗位/管理人员+姓名”命名后一并发至rszp2017@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方式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请按要求的格式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228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资格审查合格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3、本人亲笔签名的《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两份)。

4、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原件。

(四)考试

1、笔试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到校参加笔试。(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应聘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情况。(3)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4)笔试组织工作由河北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1)面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我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2分钟。(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行为举止、业务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及其可行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4)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面试成绩可在河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ut.edu.cn查询。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邮箱、电话)。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

学生辅导员岗位经体检合格后,按拟聘人数与实践试用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实践试用人选。实践试用时间为2周。学校根据实践试用人员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管理岗位经体检合格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具体待遇将按照河北工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被录用者如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辅导员岗位实践试用期间的待遇

1、入住学生宿舍。

2、实践试用期间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一份。

3、每天100元补贴,实践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本方案由河北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联系人:冯赵建(辅导员岗位)  赵兴华 

    政策咨询电话:022-60436504(辅导员岗位);022-60438267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学校网址: http://www.hebut.edu.cn

邮箱地址: rszp2017@126.com

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河北工业大学

                                                                                    2017年1月19日


风险提示:求职者谨防不法分子冒充用人单位进行诈骗,以担保或者其他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如办卡费、押金、培训费),扣押或以保管为名 索要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件等行为,均属违法,请您提高警惕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