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 第一、二层次人选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9〕83号              

               


关于开展2019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 第一、二层次人选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9〕83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3〕124号)精神,现就2019年“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选拔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养范围

    选拔培养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重点选拔培养自治区重点学科、优势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选拔条件

    申报人应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科学拼搏奉献精神;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技术能力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具有相当的知名度;第二层次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技术能力在自治区处领先地位,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应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国际、国内发展方向,学术思维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二)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应有较大发明创造和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能力。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学术造诣深厚,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取得显著社会效应。

    已经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历年入选“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近年来没有取得新的成果,原则上不再次推荐。

   

三、选拔数量

    各盟市、自治区各行业主管单位推荐第一层次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名,推荐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0名。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2份,评审结束不予退还。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能力业绩、培养潜力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人选时须提供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审核上报。申报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逐级报送。各盟市、自治区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责申报人员材料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四)专家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评审,确定第一、二层次初步人选。

    (五)审议公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初步人选报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培养管理

    (一)自治区开展高层次专家推荐评选工作时,优先考虑“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先为第一、二层次人选创造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出国考察机会。在职称评审以及申请人才开发基金项目时给予适当倾斜。

    (三)各盟市、各单位也应重视“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的培养和管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和重点扶持。对于新入选的优秀人选,应推到重要的学术和技术岗位上,具备条件的应主持或承担重点科研攻关项目。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要求。各盟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工作。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保证人选质量,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人选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四唯”,不搞一刀切。

    (二)申报时间。各盟市、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花名册(附件2)和相关材料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花名册、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三层次人选。第三层次人选的选拔培养工作,由各盟市、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可作为第二层次后备人选。评选结果报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塞  夫  王晓芳

    联系电话:(0471)6268105  6946607

    电子邮箱:rstzjc@126.com


附件:

附件1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docx.docx

附件2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花名册.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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