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以下资金类支持政策:
(一)引进高端人才(团队)
1.引进顶尖人才(团队),按照“一人一策”的合同约定,给予上不封顶的资金支持;
2.引进后入选重大创新团队的,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3.引进后在苏入选市级(含)以上人才工程的,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4.引进外地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按照引才单位实际支付工资薪金的50%(自引进后连续三年计算),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二)通过中介机构引才
5.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引进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含)以上的人才,按实际支付佣金的50%,给予引才单位引才补贴,单个人才补贴最高15万元,单个单位补贴最高100万元。
(三)支持高校院所引才6.按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际支出引才成本(含协议薪酬、安家补贴等)的50%给予引才补贴。单个人才补贴总额A类最高500万元、B类最高100万元、C类最高50万元,单个单位同一年度补贴总额最高2000万元。
(四)采取柔性方式引才7.柔性引进海外人才的,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或按规定综合核算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高端外国专家补贴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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