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的质量和水平,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开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现将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聘对象

 (一)领军人才  

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研究领域处于世界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战略人才;或在国际知名文化艺术单位、文化和旅游机构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导演、高级创意设计职务等。身体健康,能很好地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一般应在学校正式聘任前入选面向海外引才的国家级人才和团队项目。

 

 (二)一流人才  

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近五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并且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攻关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队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一般应在学校正式聘任前入选面向海外引才的省级人才和团队项目。

 

(三)青年人才  

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或者是国际知名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内崭露头角,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同行专家公认的科研成果,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一般应在学校正式聘任前入选面向海外引才的省级青年人才项目。

 

二、学科领域

拟引进人才的学科领域包括艺术学、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等学校现有学科,以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管理学等与艺术学科相关联的交叉学科。

 

三、人才待遇

除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的人才待遇外,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学校提供30-80万元的税前年薪、56-240万元的购房补贴与安家费(聘期内每年平均发放,个人所得税自理)、30-1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不同层次待遇标准详见下表,并在科研平台搭建、研究团队人员引进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政策与待遇,具体待遇可实行“一人一议”。

层次

税前年薪

安家费与购房补贴

领军人才

最高80万元

最高240万元(每年不超过30万元)

一流人才

最高50万元

最高160万元(每年不超过20万元)

青年人才

最高30万元

最高56万元(每年不超过7万元)


同时,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报学校“海粟杰出人才”“海粟青年拔尖人才”“海粟青年骨干人才”“海粟创新团队”,分别兑现资助津贴10万元/年、8万元/年、5万元/年、20万元/年。或可申报学校“瑞华讲席教授”和“瑞华海外青年学者”。

 

四、引聘程序

我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聘工作常年开展,随时接受应聘申请。

1.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到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联系邮箱。

2. 人事处会同相关教学单位对应聘者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主要领导审核,基本条件符合者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项目审报流程。

3. 根据上级发文结果直接进入公示聘任环节。

4. 聘任人选经校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办理进编手续。拟引进人才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到校工作。

正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8年。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行政楼212人事处办公室

邮编:210013

联系人:魏老师、权老师、朱老师

电话:+86-25-83498027

邮箱:15158388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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