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苏州租房补贴发布细则
赶紧看看自己
符不符合申请条件吧
苏州大市租房补贴
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不低于1500元、1000元、8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一般为2年。
适用对象
1.所在单位一般为税务登记注册在苏州市,且依法在苏州缴纳流转税的各类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或列入支持目录的事业单位;
2.申请人于2025年3月27日(含)以后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新引进。
申请条件
1.具有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房产;
3.申请时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连续参保满6个月,国内高校毕业生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2年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5年内。
申请流程
下载“苏周到”APP,登录并实名认证后,点击“苏州人才”→“政策申报”→“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请”,首次申请成功后,后续“免申即享”,按季度兑现。
补贴标准
1. 对符合《目录》3级及以上紧缺岗位的应届毕业生给予连续两年生活补贴;
2. 本科、硕士、博士每年分别发放1万元、2万元、3万元;岗位紧缺程度达到5级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3万元、4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苏州工业园区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产业导向,原则上每家单位仅能选择一种产业类型;
(2) 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首次在园区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 应届毕业生申报岗位须符合《目录》3级及以上紧缺程度,本人学历、专业、岗位职责与所在岗位均与《目录》匹配;
*注:岗位年薪不要求与《目录》对应。
(4)提交申请时,应届毕业生应与申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段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不含补缴,申领补贴时应在申报单位全职在岗。
申报时限
5月6日-6月5日17:30
申报对象
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手续。
申报入口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手续,通过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在线申请(https://tsc.sipac.gov.cn/one)
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与园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员工社保权益记录单;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国(境)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补贴发放
1、 生活补贴为一次申请,分两年发放,第二年度申报对象无须重复进行补贴申请,申报单位在接到申领通知后进行补贴申领即可。
2、补贴申请及申领时,毕业生应为同一用人单位在职状态,如中途离职后复职、或已为离职状态则不予以发放补贴。
3、补贴统一由单位提交申领后发放至单位账户,用于发放生活补贴。
4、补贴资金与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园区配套资助部分、博士后生活补贴、虚拟优租房补贴等同类资助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兑现。
*注:本次发放补贴为2024年度应届生活补贴,2025年3月起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将按照《园梦未来•苏州工业园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执行安家补贴政策。 →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给予800元/月、1000元/月、1500元/月的安家补贴,连续补贴3年。
补贴标准 按照博士(正高级职称)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600元/月,本科、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等,在吴中区就业创业的给予400元/月租房贴。 *内容为节选,如需申请请查看全部政策。 申报条件 1.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3月26日(含)期间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 2.全职在吴中非公企业工作,并正常在吴中缴纳社保,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如系就业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应通过在吴实际用人单位申报;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 3.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2024年7月5日前未在苏领取过人才类租房补贴。2024年7月5日后享受过吴中人才公寓租金减免、抵扣的相应月份应予以扣除。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5月30日 申报对象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4、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申报入口 用人单位集中申报,申报网址:苏州人才总入口(https://rcsz.hrss.suzhou.com.cn/) 申报材料 学历学位证明、劳动合同、参保证明、租房合同、个人承诺书。 补贴发放 1、租房贴资金通过“苏周到”APP直接发到人才本人,个税由本人自行缴纳。 2、补贴期间享受相关人才安居待遇或获得购房补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已发部分作相应扣除。 3、补贴方式及标准本次发放租房贴补贴的周期最长12个月,从在吴中缴纳社保后的实际租房时间起进行补贴。 *注: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最长12个月),2025年 以后首次来苏人员,将根据《关于加快集聚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及相关实施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