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类
01、购房
未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 2.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15万元购房补贴; 4.博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购房补贴以及10万元的安家补贴; 5.青年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全职在舟)可享受50万元购房补贴以及16万元的安家补贴。
02、人才免租房
对新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实行人才公共租赁房“拎包入住”,对已就业的提供2年的免租期。
03、公积金优惠
对经人才认定符合条件的,在舟山购买商品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 50%。
经济补贴类
01、就业补贴
对毕业5年内首次到本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高中、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的就业津贴,补助期限2年。
02、政府津贴
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000元/月的政府津贴,同一类别享受时间不超过5年 2.对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万元政府津贴,最长不超过 2年。
03、科研启动费
对在舟企事业科研岗位就业的青年博士,经本人申请,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费其中人文社科5万元、理工科 10万元;
服务保障类
01、落户零门槛
对来舟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直接落户,允许先落户后就业。
02、子女教育
对经人才认定符合条件的,在舟山落户且租住公租房或出租房的,子女就学可享受“有户有房”政策。
03、创业贷款
对来舟创业且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全额贴息,并给予场地租赁补贴。
04、税收减免
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机构引进的高薪人才(符合人才认定E9类)有且只能以所在单位所取得的工资、薪金、股息和红利所得为依据享受“三免两减半”的政府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