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 员工人数:人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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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届毕业生需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7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鲁东大学坐落于山海之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核心区之一——烟台,是胶东半岛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学校创建于1930年,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阶段,经过八十余载砥砺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文理工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2007年,学校以“优秀”等次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获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鲁东大学现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招生资格及相应学位授予权。学校现设22个学院、74个研究院(所)、8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历史、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合计3万余人。校园占地3450亩,图书馆藏书249.9万册,固定资产总值20.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亿元。现拥有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高层次教学科研创新平台三十余个,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鲁东大学现拥有专任教师1600人,拥有发达国家院士、“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五十余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部级人才六十余人,中国近现代史、功能材料设计合成、滨海湿地生态等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十余个。 二、引才类别 (一)第一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海外同层次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才 年龄不超过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近5年主持重大科研课题并取得标志性学术成果。 2.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等奖首位人员;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三)第三层次人才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学术帅才;在海外知名高校获聘终身教授,近5年主持重大科研课题并取得标志性学术成果。 (四)第四层次人才 年龄不超过4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近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3.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等科研项目(不含小额资助和无资项目)2项,并发表SCI三区及以上、EI核心、SSCI、CSSCI、A&HCI学术论文、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学术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合计10篇(项),其中专利数量不超过2项。 4.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等三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5.近5年入选ESI年度高被引学者。 6.在海外全球TOP200高校取得博士学位,且在海外知名高校获聘副教授并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 (五)第五层次人才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全球TOP200高校取得博士学位且发表高水平SCI、SSCI、EI学术论文2篇;在海外全球TOP200高校或海外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科研院所)有正式职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且发表高水平SCI、SSCI、EI学术论文3篇。 2.近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首位人员。 3.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不含小额资助和无资项目)1项,并发表SCI三区及以上、EI、SSCI、CSSCI、A&HCI学术论文、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学术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合计6篇(项),其中专利数量不超过2项。 4.近5年在影响因子大于15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六)第六层次人才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且发表高水平SCI、SSCI、EI学论文3篇。 2.近5年发表SCI一区、SSCI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或SCI二区及以上、CSSCI排名前40%、SSCI论文3篇。 (七)第七层次人才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 近5年发表SCI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或SSCI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SCI三区及以上论文3篇或SSCI论文2篇或CSSCI、EI论文3篇。 (八)第八层次人才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毕业于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博士毕业于引进难度较大或有特殊需求的学科专业,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3篇,能够胜任核心课程教学任务,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