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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 专任教师

19-20K/月
  • 硕士

  • 惠州

  • 1人

  • 全职

职位描述

职位类别:

大学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等普通专任教师工作

专业要求:纺织工程/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工作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广东惠州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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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惠州学院

行业: 教育/培训/科研院所   规模: 2000以上   性质: 高等院校   当前职位: 服装学院 专任教师  

  惠州学院地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惠州,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立项院校、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前身为1946年创办的广东省立惠州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惠阳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秉承“敦重明辨、求真致用”校训,努力建设理工科特色鲜明、教师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培养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创新思维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东江流域重要的人才摇篮。学校占地约2422亩,馆藏图书(含电子文献)达448.01万册(件),面向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逾1.9万,现有专任教师1157名,其中教授104名、副教授263名;博士547名,博士占比47.28%;特聘院士2名;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等拔尖人才30名,省优秀教学团队、高校创新团队13个。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同美、日、俄等13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近50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

学校目前设有17个二级学院,开设5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8个,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4个,通过IEET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4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4项、一二等奖近20项;获国家级省级以上优质课程近100门;获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4个,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基地与平台70余个;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七轮(2012-2022年)总榜单前300”中,居全国第220位、广东省第10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广东省第1位。在“2018-2022年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前100”中,居全国第26位、广东省第2位。

学校坚持高质量发展,现有省重点学科6个,市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44个(国际合作平台1个、院士平台2个、省厅级平台19个),省厅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8个。近5年获得纵向科研项目1187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54项),科研项目经费累计1.11亿元;获国内外专利授权467件(含中国发明专利 169件、国外专利授权5件),实现专利转化42件;获省部级及以上(含省级协会)科研奖项21项;举办大型国际、国内会议32场。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近5年与142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承担社会委托项目609项,获经费1.21亿元;组建76支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企业与乡村振兴,1人获全国“最美科技志愿者”,3人获得“广东省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员”称号。

当前,学校凝心聚力、砥砺前行,立足惠州、融入湾区,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惠州学院2024年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惠州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州学院地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惠州,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立项院校、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

  二、招聘岗位

  惠州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条件能适应辅导员岗位工作要求;

  6.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二级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级团组织秘书长(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惠州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无须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注册报名。

  (三)应聘人员在系统如实填报并上传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惠州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中共党员相关材料、学生干部证明(须提供任职文件、聘书或院级以上出具的证明);

  (4)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5)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照必须一致,不得使用生活照或艺术照;

  (3)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逾期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资格审查

  (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留意惠州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笔试主要测评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将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和报名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和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由惠州学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有关工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察人选。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限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携带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学校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752-2529142

  学生工作部:0752-2529130

  监督投诉电话:纪检监察室:0752-2527273  



  附件:惠州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表.xlsx



  惠州学院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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