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科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林科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综合性、多学科、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林草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重大公益性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着重解决我国林草发展和生态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的重大科技问题。目前全院设有18个独立法人研究所、中心,14个非独立法人机构,28个共建机构,60余个业务挂靠机构,分布在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次计划引进科技人才岗位7个,共计7人,其中京内单位3个岗位,京外单位4个岗位。岗位信息及招聘范围详见《中国林科院2023年度科技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一)报名申请。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将个人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附件1)。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各招聘单位可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招聘单位官网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由招聘单位成立面试考核组,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学术素养、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和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初步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院综合评议。院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和集体研究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同时审核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和方式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如出现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我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询各单位联系人。
1.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科技人才报名表(附件2);
2. 5篇代表性学术论文全文(含封面和目录)和所有科研项目、奖励及专利、标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反映应聘人员能力和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出站博士后需提供在站证明;
4.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1.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因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2.应聘人员请关注招聘岗位所在单位官网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3.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应聘岗位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中国林科院2023年度科技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科技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