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正式成立于2012年9月,是中国人民大学整体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是中国人民大学新时代发展的“增长极”,提升国际性的“新引擎”和面向“长三角”世界城市群、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的战略支点,是中国人民大学面向世界办大学的战略平台。目前,苏州校区设有国际学院、中法学院、丝路学院、智慧治理学院、苏州人工智能学院(苏州人工智能实验室)。
为加快推进智慧治理领域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智库建设工作,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为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智慧治理学院简介
智慧治理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为推动“新文科”与“新工科”深度融合发展而设立的学院,办学地点在苏州校区。学院致力于一体推进智慧治理领域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智库服务和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构建数智时代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深度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为全球智慧治理贡献中国样本和中国方案。
智慧治理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发展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创新高地。学院立足数字中国建设战略,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智技术与智慧治理的融合共生,聚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的智慧场景,设立全国首个“智慧治理”学科,推进面向世界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面向未来的治理技术研发、面向社会的治理创新设计、面向发展的智慧治理咨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智慧治理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面向未来系统性重塑人才培养体系的前沿阵地。学院扎根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核心区域,依托苏州深厚人文底蕴和创新产业集群,秉持开放务实的办学理念,与苏州人工智能学院(苏州人工智能实验室)协同合作,构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设立全国首个“智慧治理”博士点、硕士点,全国首个“人工智能与智慧治理”专业学位点,全国首个“人工智能与智慧治理”本科专业,同时设有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电子信息等研究生专业,全面深化育人改革,推行“场景式、项目制、团队化”教学,走新路、开新局、创一流,着力培养兼具国际视野与家国情怀、人文精神与科技素养、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治理人才。
二、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待遇保障
(一)岗位情况
1.岗位名称:中国人民大学智慧治理学院专职教师。
2.岗位简介:岗位分为专业课教师和思政课、语言课教师两类。工作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全面参与智慧治理学院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录用后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享受校区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条件的,审批通过后,按相关要求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招聘计划人数:20人,其中专业课教师17-19人,
思政课、语言课教师1-3人。经苏州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可以根据人选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招聘计划。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未有不当言行,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其对国家发展治理的深刻影响,有意向扎根数字化背景下的社会治理、智慧城市、乡村振兴、产业转型、金融科技、智慧医养、生态文明建设、全球治理等治理场景之一,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拔尖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参与构建中国自主的智慧治理知识体系;
(4)申请思政课教师岗位者,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经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学科的学术训练;申请语言课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外国语言文学相关学科背景。同时具有上述基本条件(3)要求的相关学科背景或具备参与上述学科建设潜力的优先考虑。
2.专业要求
申请思政课教师岗位者,应具有理论经济学(0201)、哲学(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等相关学科背景;申请语言课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外国语言文学(0502)等相关学科背景;申请专业课教师岗位者,应具有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社会学(0303)、公共管理学(1204)、数学(07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统计学(0714)、农林经济管理(1203)、信息资源管理(1205)、图书情报(1255)等相关学科背景[注: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3.学位要求
应具有博士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
4.年龄及职称要求
应届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32岁,博士后(在2025年12月前正常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讲师(助理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者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经初审小组推荐,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政治面貌要求
应聘思政课教师政治面貌
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待遇保障
1.符合“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条件的,审批通过后,按相关要求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提供国内同等岗位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薪酬;
3.提供住房补贴,可享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租房政策;
4.符合条件的,可具备申报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等各级人才支持项目的资格。同时具备申报北京市和江苏省、苏州市纵向课题、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资格;
5.子女就近入读苏州工业园区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和初中);
6.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三、选聘程序
岗位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岗位采取滚动招聘方式,学院计划于6月、9月下旬组织两次面试,分别面向6月15日前、9月21日前提交申请的应聘人员,招满即止。
(一)个人申请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钉钉APP并注册,登录后扫描下方图片上的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岗位应聘登记表单。
注意事项:
在钉钉上录入档案信息时,每个用户仅可填写一次,请谨慎填写。后续如有变更个人档案信息的情况,请联系苏州校区人才人事部进行变更。
(二)资格审查和初审面谈
苏州校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建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校区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通知参加试讲面试人数与本轮实际聘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初审结束后,校区组织应聘人员面谈,充分沟通有关政策,综合了解应聘人员情况。
(三)试讲面试
校区组织召开联合学术委员会会议,开展应聘人员试讲,学术委员会委员打分评价,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选人员和递补人员。
(四)综合考察和体检
校区党委组织对初选人员开展综合考察,通过综合考察的,由人才人事部组织体检(含心理健康检查)工作。
如有初选人员综合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可以按照递补顺序,从递补人员中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进行综合考察和体检。
(五)校区审议决定
校区组织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校区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联系
如有疑问,可咨询苏州校区人才人事部。
联系人:王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60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