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国重点大学、军队重点建设院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大学赓续人民陆军1931年创办第一所军医学校的红色军医精神,因战而生、向战而行、为战而强,是为国家和军队培养军事卫勤人才和提供医疗服务的主阵地。大学于2017年以第三军医大学为基础重建,校本部位于山城重庆,纳入白求恩医务士官学校、西部战区陆军综合训练基地军医训练大队、解放军第八医院、解放军第二六〇医院、解放军第三二四医院,形成重庆、河北石家庄、新疆呼图壁、西藏日喀则四地部署格局,占地9079亩,对外可称“第三军医大学”。
大学是医学类高等教育院校,开设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等11个本科专业,以及8个军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重点培育学科4个,军队“双重”建设学科专业领域3个,全军临床重点专科40个,军队“一流学科”3个,重庆市“一流学科”6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各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医药基础研究中心各1个,军队后勤科研重点(功能)实验室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10个学科领域进入国际ESI前1%,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
大学现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0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工程院院士3人,专业技术少将、待遇级别五级(技术三级)以上专家17人,“国家杰青”“长江学者”“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10余人次,59人入选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13个团队入选国家教育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团队。先后为部队输送高素质军事医学人才20万名,成长出20位院士、160余位技术三级以上专家,获得以7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3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和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为标志的2000多项科技奖励。
二、招收类型
大学2025年在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8个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地方人员博士后:面向地方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
(二)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军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
三、入站条件
(二)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进站研究计划与合作导师的科研课题或研究方向相关。
(四)全脱产进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申请A类资助(在站4年)博士后,入站前需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单篇IF≥5.0,或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累计IF≥7.0,或在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分区2区发表论著1篇。申请B类资助(在站3年)博士后,入站前需在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分区3区发表论著1篇,或在CSCD收录期刊发表论著2篇。申请C类资助(在站2年)博士后,入站前需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1篇,或在CSCD收录期刊发表论著1篇。申请临床型博士后,需获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入站前需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1篇,或在CSCD收录期刊发表论著1篇,优先招收临床医学八年制应届毕业生。
注:大学各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实际,提高博士后入站、出站、绩效奖励等成果要求,提高博士后工资薪酬、绩效奖励等发放标准。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大学公布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信息,与合作导师联系并达成初步意向,向合作导师所在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博士后申请表》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计划书》。
(三)《专家推荐信》两份,其中一份为合作导师填写。
(四)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人员证)复印件。
(五)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时未领到博士学位证书者,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加盖公章。
(六)《政治审查表》和《背景审查登记表》。
(七)三级甲等医院健康体检报告(申请入站前1个月内健康体检情况)。
五、审批程序
(一)单位初审。合作导师及其所在单位对博士后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二)政治审查。政治工作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审查和背景审查。
(三)入站考核。合作导师及其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入站考核。
(四)上报审批。大学博管办审核各培养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逐级审批后上报军队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批。
(五)进站报到。经批准入站的博士后,到大学博管办领取《入站通知书》,到培养单位办理进站报到有关手续。博士后入站时间以军队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时间为准。
六、福利待遇
(一)基本年薪(税前,含五险一金)
1.地方人员博士后:大学本部不低于24.5万元,各医疗机构30—60万元。
2.军队人员博士后: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博士后,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同时享受科研岗位等级津贴,中职每月2000元,副高每月2500元。
(二)绩效奖励
大学本部地方人员博士后出站达到相关科研成果,发放论文绩效最高24万元,课题绩效2.4万元。各医疗机构绩效奖励标准详见其招收简章。
(三)其他待遇
1.大学将博士后纳入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管理体系,与大学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2.博士后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住房1套,并按标准配备家具电器;若博士后公寓住房满员无法入住,则按军队有关标准发放租房补助费。
3.大学本部地方人员博士后配发工作服,发放伙食补助和通讯补助,参加年度健康体检;各医疗机构按照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标准,做好上述福利待遇工作。
4.进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地方人员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可按重庆市有关规定申报认定高级职称。
5.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地方人员博士后,可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至重庆市;博士后子女入军队幼儿园,免收保教费。
6.地方人员博士后期满出站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特招入伍或直接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
7.地方人员博士后出站留渝开展科研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给予15万元资助。
8.军队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夫妻两地分居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9.博士后科研产出成果,可参加大学科技创新激励奖励。
七、出站要求
(一)基本要求。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所列工作,提交《博士后出站工作报告》,通过培养单位组织的出站考核。
(二)成果要求。A类资助博士后,需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单篇IF≥7.0,或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累计IF≥10.0,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B类资助博士后,需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单篇IF≥5.0,或在CSCD收录期刊发表论著2篇并获得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基金1项。C类资助博士后,需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单篇IF≥3.0,或在CSCD收录期刊发表论著1篇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基金1项。临床型博士后,需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1篇,或在CSCD收录期刊发表论著1篇。
(三)其他要求。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出站前需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重庆市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出站前须提交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陆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400038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3-68752379,17815239682
邮箱地址:1374463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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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陆军军医大学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一览表
3.陆军军医大学博士后工作人员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