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以下简称“茶叶所”)成立于1938年4月,单位驻地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238号,是云南省唯一从事茶叶综合研究的公益性、基础性省级科研单位。在职职工119人。建有国家大叶茶树种质资源圃(勐海县)、国家茶叶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国家农业科学勐海观测实验站、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茶叶展示基地、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西双版纳综合试验站、云南省茶学重点实验室、云南省茶树种质创新与配套栽培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现代农业茶叶产业技术体系、云南省茶叶科技创新中心、西双版纳普洱茶研究院、中国勐海茶研究中心等多个科技创新平台。茶叶所先后共获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技成果奖80余项,其中国家二等奖2项、省一等奖3项;出版专著30余部;获国家专利20余项;建有世界一流大叶茶资源圃,选育“勐海大叶种”、“勐库大叶种”、“云抗10号”、“云抗14号”等35个国家级、省级茶树良种,在全国应用了600多万亩,为云南千亿云茶产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茶叶所共有创新团队5个:茶树种质资源与遗传育种创新团队、茶叶绿色生产技术创新团队、茶叶加工与质量安全创新团队、茶经济与茶文化创新团队、茶营养与健康创新团队。到2035年,将全面建成世界一流现代化茶叶研究所,以打造世界一流云茶产业“绿色、品质、品牌”为核心,着力解决云茶产业重大科技问题,支撑云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因工作发展需要,茶叶绿色生产技术创新团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2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保障待遇
(一)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ESI全球前1%学科毕业的博士,签订聘用协议后,直接给予省基础研究面上项目支持;给予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院安排),统筹成果转化收入发放30万元(分三年发放,下同);入职直接内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评高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取得高职任职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二)全国其他985、双一流院校或其他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签订聘用协议后,给予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院安排),统筹成果转化收入发放20万元;入职1年后内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评高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取得高职任职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三)其他院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习期间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本领域重要期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签订聘用协议后,给予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院安排),统筹成果转化收入发放15万元。
(四)其他院校博士毕业生,统筹成果转化收入发放15万元。
三、申请过程及其它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发送到729172263@qq.com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时间安排
全年招聘,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5.其他项目论文等支撑材料。
(四)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七)咨询电话及时间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人事:0871-656938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
其余事宜请参考《2024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公告》https://hrss.yn.gov.cn/html/2024/2/7/58605.html。(审核:朱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