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用三年时间,引进至少300名博士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及重点民营企业,着力打造一支素质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博士专业人才队伍,把科技的力量转化为经济和产业竞争优势。
二、对象范围
聚焦高精尖缺选拔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三、选拔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招聘(录)工作;
其他单位根据实际自行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形式不限,常年招聘。
四、政策待遇和奖励
·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机构除外)、国有企业博士按原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标准执行,符合条件且入户东莞的可享受高额补助(其中公务员、选调生不享受补助)。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一年,国有企业博士研究生试用期半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民营企业博士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高额补助。
试用期根据法律规定有关要求和企业(单位)实际需要确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工作流程
搭建招聘平台→征集确定岗位需求→审核把关→宣传发动→公告和报名→考试考核→公示→入围人选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