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级人才工程的青年专家:

赋予团队组建自主权,优先保障研究生招 生名额。根据科研和团队建设需要,给予最高 200 万元经费支持。

(政策来源: 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答单位: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90

 

2、泰山学者青年专家:

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文化单 位等,重点支持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全职在山东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 山东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每年遴选 1 次,每次 400 名左右,支持期 3 年,每年给予入选者 25 万元综合资助。人才入选后,直接获颁山东惠才卡,享受我省 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相关待遇。支持期满评估优秀的,择优认定为泰山学者 特聘专家,滚动支持。

(政策来源:《泰山学者工程实施细则》) 政策解答单位: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3、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的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每两 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120 人左右。入选后管理期为 5 年,享受省政府科技奖金 6 万元。享受当地医疗保健待遇,在职期间每年享受 10—20 天的休养,直接获颁 山东惠才卡,享受我省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政策来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 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51788132

 

4、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立足人才成长链前端、人才金字塔塔基, 坚持以才育才、以才引才,组织高校青年科研人员主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 需求,自主选题,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 术开展攻关创新,周期为 3 年,给予最高 50 万元经费支持。

(政策来源:山东省 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答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处(0531—51793861

 

5、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 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来鲁工作, 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对入选人才给予 60 万元经费支持,支持期 3 年。依托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 基金项目(海外)、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且符合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 申请人条件,并按程序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可直接给予山东省海外优 青项目支持。

(政策来源:关于申报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通 知) 政策解答单位: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51751195

 

6、山东省青年人才科研项目支持政策:

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每年分别安排不低于 45%30%的项目支持 35 岁以下青年人才。

杰 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最高资助额度提高到 100 万元和 50 万元。

省自然 科学基金青年、面上、优青和杰青项目试点科研经费包干制,经费支出和项 目开展给予用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更多自主权。

(政策来源:《关于实施人才兴 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 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科技厅基础处(0531—51751105

 

7、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政策:

省自然基金按照青年基金、面上项目、 重大基础研究、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联合基金等专项组织实施,支持 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探索。

(政策来源:《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管理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科技厅基础处(0531—51751105

 

8、齐鲁卫生与健康杰出青年人才:

面向卫生健康机构在岗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300 人左右。入选后管理期为 5 年, 用人单位资助每年不少于 3 万元。

(政策来源: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 程实施方案) 政策解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人才处(0531—51766205

 

9、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创作项目:

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创作项目扶持工作每年 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 10 个项目。其中大型剧目每部资助 50 万元(歌舞音乐剧 类每部 60 万元),小型剧目每部扶持 10 万元。青年人才指我省舞台艺术领域中 从事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和表演等工作,爱岗敬业,有意通过创作实践 提升发展的 45 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创作项目指由上述人员组成创作团队并由 相关艺术创作生产单位申报实施的舞台艺术剧(节)目。

(政策来源:山东省文 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创作项目扶持办法》(修订版) 的通知) 政策解答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0531-51791663 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0531-51791701

 

10、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 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限制,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 赁住房租金。具体认定标准由各市政府确定。

(政策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答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0531-51765212

 

11、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计发放不 超过 36 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 300 /月,承租人个 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 300 /月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具 体资格条件和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政策来源:关于加快做好对新就 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答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0531-51765212

 

12、国际化培养计划:

每年资助 500 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究人员)、 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到国外进修,具体政策如下: 

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面向全省高校 50 周岁以下在职教师,支持 出国留学 6 个月或 12 个月。为期 6 个月的,省级财政资助 5 万元;为期 12 个月 的,省级财政资助 10 万元。下设子项目省校联合培养计划,资助国家和省一 流学科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建设、特色优势学科建设相关学科和专业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留学,为期 12 个月,省级财政资助 5 万元,留学人员所在单 位资助不少于 5 万元。

 ②高级科研人才访学计划。每年从省内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中央驻 鲁单位等选派中青年科研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 科研合作,留学期限 6 12 个月,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 12 万元。 

高级医疗卫生人才访学计划。每年从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派中青年医务 工作者赴国(境)外知名大学、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专业进修,留学期 限 6 12 个月,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 10 万元。

 ④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有一定影响力 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选派优秀中青年管理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攻读工商管理 硕士(MBA),留学期限 12 个月,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 10 万元。 

政府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省内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管 理岗位人员、中央驻鲁单位中选派优秀中青年党政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攻 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留学期限 12 个月,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 15 万元。 

(政策来源: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非教育系 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办法) 政策解答单位:省教育厅国际处(0531—51793868②-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5178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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