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家属随迁所需材料:1)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 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户口簿;2)结婚证及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之一);3)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4)离婚证及已生效的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风险提示:求职者谨防不法分子冒充用人单位进行诈骗,以担保或者其他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如办卡费、押金、培训费),扣押或以保管为名 索要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件等行为,均属违法,请您提高警惕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