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的若干意见


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形成开放协调的人才智力引进机制,增创人才优势,为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提供人才智力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放宽人才准入限制

  1、经市或区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人才,在我市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实行先入户后就业的办法,按本人意愿迁入我市的镇(街道)、工业园区或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

  2、我市企事业单位需要聘用经试用合格、具有真才实学的各类人才,经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公安部门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其中对已应聘来佛山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文艺表演、体育竞技专长的市外农村户口人才,也可直接入户佛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3、设立人才集体户的机构必须按规定准许符合条件的人才入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人才入户或向入户人才收取抵押金。


二、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4、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经考核合格的紧缺人才,其人事档案暂时难以转出,但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与其建立聘用关系并为其补充人事档案材料,市或区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公安等部门协助理顺人事、社保、户籍等关系;其户籍暂时不能迁入佛山的,经市或区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可先办理人才聘用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5、经市或区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可不受工作、入户地点的限制,选择市或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6、积极实施人才柔性引进办法。对拥有科研学术成果、发明专利或掌握高新技术及紧缺专业知识的人才,除正式调入外,可通过项目合作、创办或租赁企业、参与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兼职、临时聘用、借用等方式引进人才智力。兼职、临时聘用、借用的人才,经市或区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申领《人才特聘证》并享受相应待遇。

  7、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在编制内聘用暂不转入人事关系和户籍的紧缺人才,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人才特聘证》后,财政部门按在编人员标准核拨经费,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应待遇。

  8、领取《人才特聘证》的人才,免办就业手续;可申办港澳通行证、驾驶证(有境外驾照在佛山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国内驾驶证);可在我市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市级科技项目资助,申请发明专利,申报科技进步奖励,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可受聘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相关条件可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开选拔。

三、大力引进重点人才

  9、围绕建设产业强市,重点引进具有技术创新、科研开发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掌握先进生产工艺的高级技能人才。

  10、围绕建设文化名城和整合发展高等教育资源,重点引进高水平的文化、体育专业人才和高等教育管理、科研、教学人才。

  11、围绕建设组团式现代化大城市,重点引进城市规划、建设及现代公共行政管理人才。

  12、围绕优先发展行业,重点引进各类高层次经营管理、营销策划、资本运营及外向型、复合型人才。


四、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国(境)外人才智力

  13、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国(境)外留学人才以及港澳地区专业人才。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要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国(境)外留学人才提供代办人事关系、户籍迁移及子女转学等服务。

  14、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本科学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其配偶需随调但无法同步落实工作单位的,可随迁入户,人事关系及档案由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职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15、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如编制已满,可按先进后减的原则向有关部门申请增人、增资指标。机关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实行“聘员制”。

  16、引进外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量才聘用,经市或区政府人事部门资格审核后,享受相关待遇。

  17、企业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一般应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18、扩大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范围。对企业引进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在聘人才,给予2年工资外津贴及住房补贴,每人每年共6000元,所需经费由企业所在地的区政府负责。


五、加强人才载体建设

  19、打造产业优势。运用先进技术、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支柱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优势产业群,为人才提供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加快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和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以优势企业、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产品吸引人才。

  20、提高工业园区建设水平。按照产业分布特点,高起点、高水平做强我市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积极引入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跨国企业以及国内的大企业集团、上规模上档次的民营企业到工业园区投资发展,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市人才的集聚中心。

  21、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政府要加大扶持的力度,完善创业园功能配置,组建专门服务队伍,提供高效服务。建立和引入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对创业人员的技术开发提供风险资金扶持。

  22、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企业博士后工作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增加对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投入,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由企业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10万元以上启动经费,市政府另外给予5万元启动经费。对博士后申报的市级科技项目,科技部门予以优先立项,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用人单位至少要按1:1的比例予以科研经费配套。

  23、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我市支柱产业和专业镇发展要求,政府要逐步扶持建立一批国家、省级技术研发中心,聚集一批具有研发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企业建立的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由市或区政府根据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相应给予资助。


六、提高人才智力引进服务效率

  24、年缴税额千万元以上、建立了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经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可自行管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

  25、广开渠道引进人才,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高校较集中的城市举办专场招聘会,适时组织用人单位赴海外和港澳地区招聘高层次人才。要与海外的留学生组织、国外人才中介机构和华侨华人团体建立合作关系,畅通留学生及海外人才智力的引进渠道。

  26、加快全市人才供求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珠三角联合人才网”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相连接,建立长期的人才供求信息合作通道。完善人才市场网络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提供快捷的人才信息服务。

  27、根据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供求状况,按照实用性、指导性、适度超前性原则,制订《佛山市人才需求目录》,建立定期发布制度,指导全市人才引进与就业工作。

28、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智力成果信息系统,及时跟踪、储存国内外先进科研成果,组织评估筛选,对适合在我市进行成果转化的,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介,并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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