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公安(分)局、人社局: 

为规范全市人才入户工作,进一步放宽人才入户条件,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才准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入选国家、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及其部门各类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二)学历型人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
   2、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3、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
   (三)专业技术人才
   具有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初级(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四)技能型人才
   1、具有中级技工职业资格(含四级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
   3、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首席技师”、“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制造领军人物”、“南粤杰出工匠”、“惠州市技术能手”、“惠州市首席技师”等各级党政机关授予荣誉称号的技能型人才。 
  

二、人才入户地址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合法所有权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入本人工作单位集体户、入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代管集体户,如无以上入户地址选择的,可申请迁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人才专户。 
  

 三、其他说明
   (一)引进人才入户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业务指南》。
   (二)目前我市引进人才入户业务暂未开通网上申报,为简化办事流程,采取个人或单位向窗口提交资料一次性受理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社会机构和公司代办该业务。
   (三)2018年市人社局引进人才入户业务办理拟将转至惠州人才服务大楼综合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受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二路86号。


附件:

1、引进人才入户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doc

2、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pdf

3、入户申请审批表.pdf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 州 市 公 安 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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