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13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点: 天津
学历型人才申请在津落户条件
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附件:
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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