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引进和培养人才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全市重大战略,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需要,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保障提出了一系列硬措施,实现了新突破,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吴忠创业、施展才华,更好地助力吴忠的创新驱动发展。


一、出台背景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是区域竞争、创新驱动的核心要素。在转型发展任务日益紧迫、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人才越来越成为一个地区发展的关键因素。这次吴忠市委、政府出台的《办法》,主要是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迫切需要:


一是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对于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形势下,中央对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做出了新定位、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提出“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三大战略之首,强调“要实施人才强区工程,打造更具吸引力的西部人才高地”。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有力抓手。


二是促进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新动力。当前,吴忠市正处在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发展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产业层次较低,创新能力不强,市场活力不足、人才资源短缺。《办法》围绕吴忠市重点产业,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需要,对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保障提出了一系列硬措施,目的是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形成风生水起的新生态,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抢抓人才、抢占先机的新机遇。人才是竞争中最具潜力、最具发展性的战略资源。近年来,全国各地都相继出台了一批吸引力、优惠性、激励性非常强的政策,特别是近期,一些地方出新招、出奇招,想方设法招来人才,出现了“抢人才”的新情况,人才争夺日趋激烈。对我市而言,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高层次人才短缺。机遇难得、人才难求。这次出台的《办法》是吴忠史上“含金量”最高的人才新政,面向全国发出“招贤书”,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引才育才用才的决心,体现了吴忠市招揽人才、求贤若渴的诚意。


四是推进量质齐升、用好用活人才的新要求。近年来,市委、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优惠各项政策,旨在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人才环境更加优化,人才作用更加凸显。但是条条框框束缚仍然较多,用人主体的内生动力、人才创新的活力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办法》积极回应人才新期盼,提出实施一系列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为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条件、谋事干事搭建舞台,形成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生动局面。


二、起草过程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对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参照自治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和吴忠实际,学习借鉴区内外兄弟市成功经验做法,按照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在前期调研、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市人社局牵头,拟定起草了《吴忠市引进和培养人才激励办法》,并以书面形式5次征求了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重点企业的意见。《办法(送审稿)》形成后,分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研究审定,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又进行了4次修改和完善。历时近半年,《办法》于2018年2月12日以吴忠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9号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特点

《办法》与吴忠市以往人才政策和西部其他省区相比,在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有八个方面的新突破:


一是在人才界定上不拘一格。本办法在涵盖了自治区划分的A、B、C、D、E五类(以下简称“五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基础上,又将在我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精尖缺人才,或具有特殊技术的专业人才、技能人才也划入到引才范畴,体现了只要有一技之长即为吴忠所需人才的大人才理念,更符合吴忠这样的四、五线城市实际。


二是在人才引进上灵活运用。对于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内人才,有空编的占空编,无空编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进行录用、聘用;对于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海外人才,可以设立专门的岗位编制,灵活聘用。


三是在薪酬待遇上分类补贴。对于引进的五类人才、博士、硕士、“双一流大学”毕业的本科生,在享受自治区人才补贴的基础上,我市再根据人才类别分别按月给予2万元、1万元、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助,在吴工作期间连续补贴5年;对引进的海外人才,我市再按照自治区分层分类资助的标准上给予10%的经费补助,达到4万—120万元;对柔性引进、每年在吴工作3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一次性按照用人单位支付薪酬的30%给予补助;对于短期来吴开展服务的五类人才或市政府顾问、市创新发展专家服务团成员在实报实销往返交通、食宿费的基础上,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按照每天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定向选调生在享受上述引才待遇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规定继续享受有关政治待遇,博士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


四是在培育人才上多措并举。鼓励培养“永久牌”本土人才。对入选自治区院士后备、塞上英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的人才,在自治区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分别按照每人2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本土人才经培养达到有关引进人才标准的,享受引进人才同等待遇;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可推荐申报或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对入选国家及自治区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可直接评聘高一级职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可报销90%的学费;全方位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取得相关等级证书的,给予700元—6000元的培训补贴。


五是在公寓保障上免费入住。设置人才公寓,供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吴工作期间免费入住;来吴工作的博士、硕士免费入住一年,一年后每年补贴50%的住房租金;来吴求职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可免费入住3个月。


六是在团队建设上积极培育。引进和培养的科技创新团队(5人及以上),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进行成果转化并带来经济效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七是在平台建设上倾力打造。打造人才小高地,对命名为市级人才产业高地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工作成效显著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海外专家工作室,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经费资助;在站院士、博士、专家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经费补助。


八是在中介引才上进行重奖。对于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且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分别按其引才成本的120%、50%给予相应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办法》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引才育才提供了利好政策。市委、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以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珍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所能的诚意和良方,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来,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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