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高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博士)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拟招聘博士9人,聘用在实验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3.热爱实验室工作,愿意连续在此岗位工作3年以上。

4.择业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一致或相近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实验室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应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8:00.

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须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学校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相关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试讲、面试、实际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满分100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考核结束后现场公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可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其他人员不再递补。

(五)人事处审核

用人单位将考察合格人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河南大学2021年实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体检报告和《河南大学新进人员情况审查表》(附件4),提交到人事处审核。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并上报聘用人员材料(上报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后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提供15万元博士安家费和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聘用合同的视作无效。

2.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22822703(校人事处)

0371-2286605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附件:1.2021年实验教师招聘岗位

     2.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

     3.河南大学2021年实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4.河南大学新进人员情况审查表

 

                                                                                                2021年10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