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纳米中心”)是中国科学院与教育部联合共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位于纳米科学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现建有中国科学院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性、纳米标准和检测、纳米系统与多级次制造3个重点实验室,新建纳米加工实验室、理论室和纳米技术发展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吸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提升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的能力,国家纳米中心现启动学科带头人的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学科方向

  1.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性、纳米生物材料与药物等;

  2.纳米芯片与器件加工;

  3.纳米材料、纳米系统与多级次制造等;

  4.纳米催化、界面等理论计算;

  5.纳米检测与显微学。

  二、申报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具有科技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应具有在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对在海外工作的特别优秀或者急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当资历。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支持措施

  1.提供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岗位,独立建立课题组或实验室,享受国家纳米中心相应岗位的所有待遇;

  2.入选者执行协议工资,包括70万元/年的基础工资和产出绩效;

  3.项目执行期间,提供中关村周边周转房一套或12000元/月住房补贴;

  4.提供100-300万元安家费;

  5.提供600-1600万科研启动经费;

  6.提供不超过5名助理岗位用于团队建设,每年1名硕士和1名博士招生指标;

  7.提供1间办公室,1间学生办公室,实验室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8.协助解决中关村周边学校子女入学入托。

  9.符合国家或中科院相关人才计划条件的人员,由国家纳米中心协助申报;不符合相关人才计划条件的人员,相关待遇则参照以上执行。

  四、职业发展环境

  国家纳米中心成立15年来,一直秉承“研精阐微、为民辟用”的学术理念,不断追求卓越,在Nature自然指数排名中,已连续5年进入中科院各所前10名,同时也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包括1名中科院院士、8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3名杰青、14名优青等,百人计划入选杰青比例为中科院同期比例的2倍。

  五、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全年实时受理,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dhr@nanoctr.cn,国家纳米中心根据申报人情况及自身发展规划进行筛选;

  2. 组织答辩。候选人参加国家纳米中心组织的答辩会,期间提供国际或国内差旅补贴;

  3. 签订合同。通过答辩的申请人与国家纳米中心签订协议书,并配合完成后续相关手续。

  六、申报材料

  1. 岗位申请表(见附件)和完整的个人简历(中文,包括主要工作业绩,联系方式及近期免冠照片);

  2.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今后的工作和团队建设计划等;

  3.至少3封本领域知名专家的推荐信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4.相关证明材料(可包括重要科研成果证明、国内外任职情况证明、学历证明、获奖证明、论文检索、专利、主持科研项目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45536

  联系邮箱:dhr@nanoctr.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邮编:100190)


岗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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